关于征集和完善2017年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6-09 16:33 各有关单位、专家: 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为了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中的咨询作用,促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建设,科技厅将不断完善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专家库建设,今后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评奖专家将主要从专家库中选取。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专家尽快进行登记注册,并完善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我省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请程序 1.登陆http://ywgl.snstd.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注册角色“评审专家”——填写个人简要信息并提交; 2.进入注册时填写的个人邮箱——找到注册激活邮件完成账号激活——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3.待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进入专家库。 四、填报要求 1.此次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奖励评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推荐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填报,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杜绝弄虚作假; 2.推荐中要注意把握各行业、学科和专业的完整性,避免遗漏; 3.被推荐的评审专家,在录入专家库时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电子邮箱、研究成果等相关必须填入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4.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省科技厅并登录系统按程序进行修改和补充信息。 5.附件要求上传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若没有职称证书,请在学校人事处开具职称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8302962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评估中心 杨海燕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高云 电 话:029-85529982 029-87294281 科技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