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延伸,是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校务和院(系)务公开的基本平台。随着院(系)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二级单位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突显。为全面推进二级单位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二级单位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调动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
二、组织领导
1、在二级教代会召开前,二级单位要成立由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做好教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主持召开本单位教代会。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行政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
2、二级单位工会为本单位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所属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并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负责听取、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并督促办理。
3、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作接受校工会的指导。
三、会议形式
二级单位教职工人数在80人及以上的,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0%,以教学、科研为主的院(系),教师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二级单位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无论是教代会还是教职工大会都要明确会议中心议题,规范会议流程,履行好教代会职权。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二级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按民主程序直接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代表为本单位二级教代会的当然代表。
2、围绕中心,关注民意,广泛征集议题。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
3、积极做好教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二级教代会召开前,二级单位要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和会务工作。会议召开前,要就日程安排、中心议题等事项向学校工会提交书面报告。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会议材料。各单位在教代会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将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的其他报告和会议决议以及相关报道等资料报送校工会。
联 系 人:龚琳娜
联系电话:029-88308769
报送邮箱:xdgh@nwu.edu.cn
附件:开云app网站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doc
校 工 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