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院系:
为帮助毕业生增强就业实践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经学校与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定,依托开云(中国)“开云app网站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本年度继续为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前在校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现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未参加过“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2024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良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善于沟通、善于表达,热爱本职工作。
3.熟练操作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
4.普通话好,身心健康。
5.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分配
校内各行政处室、院系的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分配原则上为申报部门每部门1个。
三、岗位申报及录用
1.请有用岗需求的部门和院系于3月4日(周一)前将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就创中心。
2.就创中心公布各单位岗位设置后。有就业见习实习意向的毕业生,请于3月7日(周四)前将报名表(附件2)交至意向部门。
3.请各部门自行对报名毕业生进行筛选,并确定最终人选,填写附件3。于3月11日(周一)前将见习学生和指导教师信息(附件2、3、4)报就创中心。
4.就创中心对见习学生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依法签订就业见习(实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有关说明与要求
1.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由就创中心统一管理,毕业生助理的管理考核由其见习部门负责。已录用毕业生另需统一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3月15日)。
2.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的见习(实习)时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见习补贴由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月审核发放。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不可再申领校内学生助理勤工助学补助。
3.各有关部门和院系应维护好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的合法权益,要对其进行必要的上岗技能培训,毕业生助理每日工作量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联系人:米鑫 联系电话: 8830386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