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辅导员职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开云(中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和《开云app网站辅导员职级晋升办法》(西大党发〔2019〕54号)(附件一)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辅导员职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满足晋升条件并在职在岗在册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考察辅导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生认可度,严格按照《开云app网站辅导员职级晋升办法》(附件1)要求进行评定、审核。

三、评定程序

1.申报及审核个人申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将加盖院(系)党委公章的《开云app网站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级评定表》附件2、《开云app网站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级评定汇总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以及支撑材料515前报送至学工部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k@nwu.edu.cn。学校对各院(系)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反馈至各院(系)。

2.院系推荐排序: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资格复审结果,结合本院(系)辅导员工作实绩,在本院(系)范围内组织初评排序,排序结果由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于522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教育科。

3.选拔任用:辅导员职级晋升程序参照学校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要求的专职辅导员应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基础上对照条件进行申报,并提供支撑材料;填报的个人信息应真实、有效。

2.请各(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提醒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成评定表填报工作,并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资料、填写评定意见,及时上报。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教育科,联系人:王梦姣,联系电话:88308133


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8日    


< 上一篇

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