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全体本科生:
为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现对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与落实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开始上课,教学周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18周,7月1日至7月12日为期末考试、实践周。
各教学院长(主任)应对本院(系)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第一周第一节课,提醒相关教师上好“开学第一课”。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开学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对所开设课程逐一摸排,准确掌握各课程开课、上课情况,扎实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
3.任课教师应提前充分备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查看个人课表,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节次准时准点开展教学活动,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态度,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课堂革命”,在新学期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教学检查
开课第一天,由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检查工作组,将对新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教学开展情况检查,落实好每门课程的教学保障工作,督促任课教师严守课堂教学纪律,严防发生教学事故。
本学期,学校将随机在各教学时段、各教学地点(含院系专业教室)开展常态化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随意调停课及请人代课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各院(系)也应加强本科教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保障本科教学有序开展。
三、改(补、退)选、缓考安排
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改(补、退)选于2月26日(周一)开始,具体安排以《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准。
2.根据《开云app网站本科生期末缓考补充规定》文件要求,上学期末因病等原因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本学期初的缓考考试,缓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初前2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学籍异动。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复学申请。对未办理请假或续休学批准手续,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教学档案归档。各院(系)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含试卷分析)的整理、归档,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教学手册、过程性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确保教学档案材料完整、规范,在开学初2周内将纸质成绩单、电子版试题(A、B两套)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确保本学期本科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