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相关意见请于5月25日24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方向:
1.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合作
2.新能源发电技术合作
3.先进储能技术合作
4.氢能技术合作
5.新能源汽车技术合作
6.低碳零碳工业技术合作
7.建筑低碳技术合作
8.船舶减碳技术合作
9.气候变化领域合作
10.生命健康领域合作
科技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