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科普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结合西安科普工作实际,鼓励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现发布2023年西安市科技计划科普专题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向

专题一:“科普西安”品牌活动

方向一:西安市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

申报内容:

根据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策划和实施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闭幕式、科普展览、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对2023年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进行系统宣传报道,报送科普信息稿及其他总结材料,制作科技活动周活动宣传视频。

考核指标:

1.举办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和闭幕式;

2.举办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

3.举办科普知识竞答活动;

4.制作科技活动周宣传视频5个以上;

5.结合活动主题制作展板20个以上,宣传海报500份;

6.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5次。

申报主体:具备市级及以上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2023年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二:科普示范基地品牌科普示范活动

支持已认定的西安市科普示范基地,发挥科普场馆和人才优势,面向社会积极自主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主题鲜明的品牌科普示范活动。

申报内容:科普讲座、科普竞赛、科普表演、科普展览展示、科普研讨交流、科技志愿服务示范活动以及面向不同人群的常态化科普系列活动。

考核指标:

1.打造1-2个科普品牌活动,开展系列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

2.开展科普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走出去”科普活动不少于8次;

3.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

4.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3次。

申报主体:2022年认定的首批西安市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0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三:区县特色科普活动

支持方向: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之春”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网络安全周等重点科普示范活动;结合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防灾减灾日、西安湿地日、西安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具有品牌效应的科普惠民活动。

申报内容:科普讲座、科普竞赛、科普表演、科普培训、科普展览展示、科普研讨交流、科技志愿服务示范活动以及面向不同人群的特色科普活动。

考核指标:

1.举办相关活动8-10场次;

2.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500人次以上;

3.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3次。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四:青少年科普实践活动

支持方向: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拓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方式,组织开展西安市青少年科普实践活动,服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

考核指标:

1.举办1个市级层面青少年科普类品牌大赛;

2.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300人次以上;

3.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3次。

申报主体:企事业单位。

申报主体要求:具有承办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科普类大赛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专题二: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方向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作品创制与推广

支持方向:引导并激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加大对我市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力度,向公众普及技术创新成果。

考核指标:

1.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

2.在报刊或新媒体上,发表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部)。

3.制作科普宣传视频1个,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4.组织科普活动和科普讲座不少于3场,受众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以来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2.2021年以来获得的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并取得重大科研项目成果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二:科普图书创作

支持方向:支持鼓励原创科普图书的创作与出版,广泛传播科学理念与科学价值,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申报条件:

1.已成功申请ISBN编号准备2023年出版的科普图书。

2.作品具有原创性,保证拥有参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考核指标:

1.项目执行期内图书正式出版发行,发行量应达到2000册以上。

2.项目执行期内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3.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0项。

执行期限:申报之日起到202312月。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作品提纲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指南中发布的计划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审查后,项目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科普专题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科普专题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320号)基本条件。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

3.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时间地点

本次征集的项目受理时限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324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324

材料受理地点:开云app网站长安校区7号楼7420

学校联系方式:88308971 kexie@nwu.edu.cn

政策咨询:8678667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尹国平88405549

附件1西安市科技计划科普专题项目资助管理办发(试行).pdf

附件2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个人).doc.doc

附件3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doc.doc

附件4: 推荐项目汇总表.doc.doc


科技处 校科协

202333


< 上一篇

关于开展开云app网站“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