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23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将对已到期的科技厅项目进行第一次集中验收申报,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类别
此次主要验收项目类别为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其详细计划类别如下:
二、验收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三、验收方式
1.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待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再提交验收申请书,处室审核生成带“正式版”水印的申请书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 项目主管处室同意验收申请的省财政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先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计划处根据主管处室意见和财务审计结论(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依据是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的本项目(课题)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验收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立项金额30万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验收申请书5份;其他项目提交申请书1份。软科学重点项目及青年科技新星项目提交申请书5份,软科学一般项目提交申请书2份。单双面不限。
已通过验收,未取得验收证书的项目,请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验收证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我们将热忱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人:李立 张亚鸽
电 话:029-88308032
邮 箱:chg@nwu.edu.cn
科 技 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