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现就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群众公认、办事公道,政治品德优秀,职业道德良好。

(二)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课题)或促成技术引进、成果转化落地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历,在本领域业绩显著且具有较高影响力,并长期工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遵守评审纪律,履行评审职责。

(四)长期从事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相关领域专业工作,且取得正高级工程师、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需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5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人员以及在成果转移转化领域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65周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选注重面向长期工作在基层及科研、生产一线的专家。

(二)申报人选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道德品质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推荐。

本次申报不限指标,省科技厅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后纳入陕西省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优先向省人社厅推荐纳入全省技术转移转化领域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请于2023324日前,各相关院系统一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转化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aifa@nwu.edu.cn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88302617

联系地址: 开云app网站长安校区七号楼7431办公室   


                  开云app网站科技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

                                           2023322


< 上一篇

关于对“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交通领域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华通国康医学科研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