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拨付2023年度项目经费,拨付经费包括以下类别:

一、 拨付包干制经费的项目

2019年立项的杰青项目(总额的20%);

2021年立项的优青项目(总额的40%)、青年基金(总额的60%)。

根据《开云app网站理工科“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西大科〔20223号)规定,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其中依托单位管理费用按照到款经费的5%计提。

二、拨付直接经费的项目

2019年立项的重大仪器项目(总额的10%)、重点项目(总额的20%);

2020年立项的重大仪器项目(总额的10%)、面上项目(总额的20%);

2021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总额的30%)、面上项目(总额的30%);

2022年立项的组织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总额的60%)、专项项目(总额的34%)、科技活动项目(总额的10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

(一)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

(二)劳务费、业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预算调剂要求。

三、拨付间接经费的项目

2018年立项的重大项目、杰青项目、重点项目;

2019年立项的重大仪器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

2020年立项的重大仪器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2021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原创探索项目、面上项目;

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项目、组织间国际合作项目、面上项目。

核定间接经费的项目从执行期开始,分年度平均拨款,学校按照到款间接经费的30%计提学校与院系科研资源占用费,剩余部分为课题组绩效支出。


各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财务查询系统查看经费到账情况,如有项目负责人需要向项目合作单位转拨间接经费的请和科技处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 2962

科技处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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