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

1.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主要资助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开云(中国)因验收率不达标无法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234)。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和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限报数量稍后发布,收到限报数量后各单位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

(二)服务地方专项: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70%的高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仅限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不受限制)。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三)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35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查新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预期成果形式

(一)一般专项项目: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其中核心期刊(或以上)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二)政企联合资助项目、教育管理专项:以发布的指南技术指标为准;

(三)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要有技术指标),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一般专项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以及《一般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邮箱。

(二)服务地方专项(除产业化培育项目)以及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类)请直接在系统中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kygl.sneducloud.com/

(三)一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28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姓名+教育厅一般项目”)。其他项目请于7月6日前在系统中填写完毕。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且学校通过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统一于79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地址: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424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2962

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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