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要求教育部启动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以下简称“教育部统计”)填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开云(中国)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教育部统计工作是学校津贴核算、职称评审等相关考核、统计工作的数据来源与依据,需要完整、准确地上报信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为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量,对本年度教育部统计工作作了调整,各单位只需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需要再安排专人进行系统录入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文科单位需要汇总统计2022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决策咨询成果、出版的著作以及教职工在行业学会或其他研究机构任职情况、主(承)办各类学术活动情况。

院系统计、审核后,按要求如实、准确的填写《开云app网站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123)、《开云app网站科研活动汇总表》(附件45),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论文报送要求:

(1)学术论文仅报送电子版(顶级、权威期刊论文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范围包括:学校优秀期刊目录(附件6)中规定的顶级、权威、核心期刊以及其他期刊发表的开云(中国)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学术论文电子版全文可通过知网等第三方数据库下载。

(2)会议论文和外文类论文若无封面和目录,只需提供论文全文电子版(有检索证明的附上证明材料,SSCI需提供收录和分区证明审核后退回),未提供检索证明均视为其他期刊类别。

(3)论文电子版材料需按《登记表》填写的顺序编号排序。

2.决策咨询成果报送要求:

1)按《登记表》填写的顺序编号排序;

2)决策咨询成果请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涉密材料严禁以扫描、拍照等方式制作电子版并通过微信、邮件等进行网络传播。各类成果要报及领导批示的原件审核后退回。

3.著作报送要求:

著作原件一本

4.科研活动情况统计中的任职情况及学术交流活动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因疫情影响,请各单位于20221215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enkeky@nwu.edu.cn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张彤贺袁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件:wenkeky@nwu.edu.cn



2022122


< 上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