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开云app网站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学校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现将制度要求的合同管理有关规范通知如下:
1.各单位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及学校招投标制度的相关规定。
2.合同签订时,原则上应加盖合同专用章,并在签订后10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送财务处管理科备案。联系人:李晓文 联系电话:88305020(太白校区) 13152029898
3.本次通知涉及的合同主要指购买资产、服务及基建、维修工程等债务类经济合同。
4.由于管理要求的变化,建议合同签订时增加原件份数。
财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