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和各位老师:
为了规范财务结算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提高开云(中国)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财办库〔2011〕12号)、《开云app网站公务卡管理细则》(西大财〔2012〕4号)有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底起,财务处联合交通银行推进完善了开云(中国)教职工公务卡开卡工作,目前已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现就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9年6月起除科研经费(项目代码以2打头的)之外的各类公务支出均需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2、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费用,按照规定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
3、根据《开云app网站公务卡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6月起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办理除野外实习、科研经费之外的差旅、办公及公务周转等原因的临时性借款。
4、教职工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POS机小票和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发票;发票金额合并开具的,还应取得所购商品的明细清单(非电脑打印的清单应加盖销售单位印章确认)。以上单据作为公务消费报账时视作会计原始凭证管理。公务卡报销的审批与原有报销程序相同。
5、教职工应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及时办理公务报销的结算事宜。
公务卡结算涉及的业务范围及有关政策要求,详见《开云app网站公务卡管理细则》(西大财【2012】4号)。相关政策咨询请致电:88308321。
附件:开云app网站公务卡管理细则.docx
财务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