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工资薪金扣税方式有所变化,现就各月工资扣税不同的情况做如下解释:
1.由按月计税变为按年计税
2019年1月1日后,工资薪金收入从按月计税变为按年计税,各月工资扣税与以前月份累计收入和累计扣税额有关,累计工资收入越多、其他收入发放越多,税率越高,扣税越高。
2.扣税方式: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就是用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全年累计扣税表(见附表)计算扣税合计数,再减去发放最后一笔收入前累计已缴税额,其差额确定为本期税额。
不管是发放工资还是发放其他收入,都会造成累计收入的增加,当累计收入突破某一税率对应区间的上限时,就会以高一级的税率计税。
3.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执行
从4月份发工资开始,我处已通过税务局下载各位老师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并已经实施抵扣,每位老师拿到的工资是抵扣完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后工资。
在工资相同、五险一金扣款相同的情况下,专项附加扣除不同也会造成不同人之间扣税不同。
4.对全年纳税总额的影响
按年累计预扣法不会加重个税负担,由于免征额从3500提高到5000、专项附加扣除的实行,加之按年累计预扣实际是一个平均的概念,同等收入情况下2019年的个税总额一定会比2018年有所降低。
5.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本年度扣缴的税款为预扣预缴税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在次年3-6月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具体办法国家税务局将另行公告。
附: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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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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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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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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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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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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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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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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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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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8592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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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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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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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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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9年6月12日